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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沙滩车等车辆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文号:豫国税函[2007]389号 来源: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11-22 9:32:26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沙滩车等车辆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071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法规录入:xiaoxu    责任编辑:xiao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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