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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沪国税进[2007]45号 来源: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12-11 20:33:06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规录入:xiaoxu    责任编辑:xiao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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