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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缴纳车船税尽量避开高峰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津报网-天津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9 9:40:05
   昨天是2007年度车船税申报纳税第一天,记者在天津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地税局看到,一些市民已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还有很多市民前来咨询,地税局设立了专门窗口,方便纳税人申报。

  天津市地税局人士指出,市民缴纳车船税要尽量避开月初固定征期,今年12月31日前完税都属于规定纳税期限。

  据天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由于今年是征收新车船税的第一年,个人和单位缴纳车船税的档案数据需要调整和重新输入,因此个人在带上身份证、机动车行车证、上年度完税证明办理纳税时需要稍等一段时间,单位缴纳车船税还需要填写车船税信息采集表,这样可能会出现纳税人排队缴税现象。为避免纳税人集中缴税,税务部门增加了纳税服务窗口,固定征期后集中办理车船税,纳税人可以避开纳税高峰,在今年后三个月内工作日完税。这位税务人士指出,今年新购置的车辆从购买月份起按月缴纳车船税,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车辆,应到主管区县地方税务局纳税。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各区县地税局公布了纳税地点:和平区地税局(新兴路52号),河西区地税局(广东路65号),河东区地税局(七纬路99号),河北区地税局(自由道68号),南开区地税局(白堤路96号),红桥区地税局(芥园道8号),东丽区地税局(跃进路区政府对门),津南区地税局(咸水沽南华路27号),西青区地税局(杨柳青柳口路广场东侧),北辰区地税局(北仓道),塘沽区地税局(大连道1698号),汉沽区地税局(铁狮坨街2号),大港区地税局(振兴路6号),武清区地税局(开发区禄源道7号),宝坻区地税局(建设路130号),蓟县地税局(中昌北路58号),宁河县地税局(芦台镇光明路68号),静海县地税局(静海镇东方红路30号),开发区地税局(宏达街19号),保税区地税局(滨海八路106号),新技术园区地税局(梅苑路6号)。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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