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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职责范围调整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1 9:54:16
   取消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职责

  昨天,审计署公布了国务院印发的《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透露了审计署的职责调整内容:取消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职责;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中央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文章录入:alkl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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