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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新规勿要再尴尬审计
作者:李德志 文章来源:审计署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5 12:36:25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某部委一位工作人员评价,提高出差补助标准,实行“定点接待”后,好处显而易见,但要落实,必须注意操作上的可行性。如新《办法》规定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不得超过150元/天,不够一个标间费。两个人出差可以合住一间,一个人出差怎么办?等等问题,都要给出解决办法(2月12日《人民日报》)。中央也好,地方也罢,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定点执行制度实施后的财务收支状况,都要纳入审计的真实、合法、效益监督视野,以促进办法和制度的落实。但是在中央和地方的新规未出台前,鲜为人知的是,审计一直在审并尴尬着。因为,《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差旅费用开支适用1996年制定的标准,普通公务员为每人每天58元;《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实施前,会议费开支适用1993年制定的标准,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一类会议120元,二类会议100元,三类会议80元。这还是比较高的,一些地方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到一般地区出差,住宿费开支限额为40元,到北京、上海等地区,限额为60元。这样的杠子,早在几年前只够睡到北京的地下室里,将就一夜。有的单位因为经费短缺,能省则省,能不出差则不出差,削弱了职能的履行。还有的单位,差旅费严重缺口,只得靠年初预算时向财政多要一点,年底到财政那里跑动跑动多追加一点,或者干脆将手伸向其它专项资金,先用起来再说。审计发现了这些问题,往往有法难依,执法难严,因为,一是为公,未揣入个人腰包;二是普遍现象,法难责众;三是标准的确偏低,审计执法也要讲实事求是;三是审计部门也存在类似问题,自身硬不起来怎么打铁?笔者说曾听说过一个黑色幽默,说的是一个县监狱围墙破损,从省里好不容易要来一笔修围墙的专款,但是,钱到后很快被挪用到公务员压在抽屉里的差旅费报销上。面对审计人员责询,一个副县长双手一摊,无奈地说,没法子。钱是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随你们审计处理吧!要不就让我从那个破损的围墙缺口,走进号子里?!碰到这样的领导,审计人员也是左右为难,哭笑不得。当然,中央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大幅度提高,地方也将跟进,这对审计执法来说,是件减压、解难和清障的事情。但是,要想不让审计继续审并尴尬着,还必须依据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不断地完善这三个办法。中央和地方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会议费管理办法,都是从90年代颁布实施的,有的长达10多年一贯制,早就滞后于消费、物价和工资水平。虽然调整千呼万唤始出来,但毕竟迈出了可贵的一步。现在,财政等制定财经法规的部门,需要做的不仅是实施工作,还需及时地跟踪收集办法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信息,适时地进行改进、细化和完善,以真正让办法和制度切实可行,也让审计部门拥有合情合理合法的文件依据,而执得了法,执得好法。(李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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