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会计天空 >> 文章中心 >> 资讯中心 >> 财经资讯 >> 正文

奥运会开幕日北京员工放假带薪 未休假可补休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8 10:10:21
   今日,北京市所有放假的职工可以享受全天“带薪休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如果劳动者确实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企业须安排补休。

  昨日下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今日放假如何支付工资的问题,出台《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有关企业工资支付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今日放假的所有劳动者,企业应当视同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从职工月工资里扣除休假当天的薪水。

  一些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今日不能够按照市政府规定安排劳动者放假。相关负责人表示,如遇到这种情况,企业须为劳动者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即补休一天。

  劳动部门昨日还表示,如果今年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再次遇到“临时放假”的情况,都将依照这一规定执行。

  据介绍,该规定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现行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而拟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所有今日放假的单位,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须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或补休的规定。

文章录入:accsky    责任编辑:yih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会计实务

    税务网校
    焦点文章

    热点信息

    新闻排行

    财会

    财经

    财税

    考试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财税导航 | 版权申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连接
    Copyright © 1998 - 2009 xucp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会计天空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