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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高管亲属违规买卖股票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9:27:57
 虽然半年报披露工作才开始不久,但已有些上市公司高管及家属违反规定,在不适宜的时间段内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规范中小板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是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是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然而,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所有上市公司高管的遵守。云海金属董事高允斌的配偶杨菊在7月18日通过竞价交易增持了上市公司500股股票,价格是16.3元,而按照云海金属的半年报披露日期,公司将在7月29日公布半年报,很显然,这是一例典型的违规买卖。

  除了配偶之外,很多上市公司亲属也参与到此类买卖中。同洲电子、金风科技都已在7月23日披露了半年报,而同洲电子高管孙莉莉的父亲王绍荷在7月18日、7月15日和7月10日,大量减持同洲电子股票,共计45.8741万股股权,减持价格均在9元/股以上。而金风科技高管刘同良的兄弟刘县良也在7月15日减持金风科技1600股,减持价格是39.18元/股。7月19日披露半年报的鲁阳股份也存在类似问题,王爱明董事的子女王婷在7月7日减持了400股,价格是每股14.45元。

  此外,武汉中百计划在8月2日披露半年报,公司高管汤俊的兄弟汤勇却7月18日,以每股11.05元的价格,减持了该公司股份7000股。

  对于这些现象,有市场人士指出,公司高管或其配偶公然违反相关规则,在相关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之后仍在敏感时期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实在不应该,它们应该增强自律,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打这种“擦边球”。

文章录入:alkl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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