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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能不能退关键看合同 十种情况可合理退房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百灵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11:48:04
   十种情况可以退房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目前十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把房子退掉,讨回房款并索赔相应的损失。

  第一,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这是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的,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2003年出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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