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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让低收入家庭受惠 经适房不卖中收入者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百灵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5 11:26:16
   今年申请经适房、廉租房收入标准提高至人均年收入14404元,较之去年的标准提高了将近一倍。这是否意味着我市经济适用房已经向中等收入群体覆盖呢?记者昨天了解到,“14404元”是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该标准仍然让低收入群体受惠,而并非将住房保障扩大到中等收入群体。

  “14404元这个收入标准,还不能说把中等收入群体划入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王秉刚告诉记者,“今年的收入标准是依据上年度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的,所以说保障的范围还是低收入群体,暂时没有扩大到中等收入群体。”据了解,2007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05.1元。

  去年底,我市推出了首批经济适用房,申购经适房的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实际选房中,世纪中华城一期工程提供的204套房源中,仅被选走91套,还有113套剩余。而480户首批有选房资格的低收入家庭中,有389户家庭放弃了选房资格。

  相关专家分析,很多低收入家庭出于购房意愿申购经适房,但过低的收入让他们难以适应经适房的房价,只好在选房的“最后关头”放弃。这也是造成去年经适房“叫好不叫座”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在今年初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曾经提出,经适房要逐步降低申购门槛,扩大保障覆盖范围。而很多市民和专家也呼吁,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应扩大到中收入群体。

  据王秉刚介绍,我市正在逐步调整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今年对经适房申购标准的调整,就是为了扩大保障范围,使更多适合购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有机会购买经适房,享受到住房保障的成果,这样也能减少经适房频遭放弃的现象。

  王秉刚还表示,对于暂时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选择廉租房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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