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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持企业投资境外能源 积极稳妥推进价改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 10:18:02
 “中国过去不曾、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世界能源安全构成威胁。”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驳斥“中国能源威胁论”论调,强调我国能源发展的基本方针是“立足国内”。

  这是中国在能源领域首次对外发布白皮书。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白皮书目的是介绍中国既定能源战略、方针、政策,有利于提高国际认知度和透明度,增信释疑。

  白皮书提出,中国将逐步改变目前原油现货贸易比重过大的状况,鼓励与国外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促进贸易渠道多元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原则,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发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合作。

  “透明”中国能源战略

  国家发改委在解读白皮书时指出,中国政府曾在1995、1997年发布过《中国能源》(白皮书),但均类似于年度发展报告,而且是以部门名义发布的。

  昨天发布的白皮书中提到,中国经济发展所需能源主要靠国内资源解决,中国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并未对国际社会构成任何威胁;从长远来看,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中国还会作出更大贡献。

  白皮书全文共1.6万字,由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由八章组成。据介绍,白皮书将被翻译并印制成中、英、法、俄、德、阿、日、西文文本,并对外发送。

  鼓励外商投资煤、电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际能源贸易仍将是中国利用国外能源的主要方式。

  白皮书称,中国鼓励外商投资勘探开发非常规能源资源,鼓励外商投资和经营电站等能源设施。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电力、煤气的生产和供应。鼓励投资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煤炭洁净燃烧发电、热电联产、发电为主的水电、中方控股的核电,以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电等电站的建设与经营。鼓励外商投资规模容量以上的火电、水电、核电及火电脱硫技术与设备制造。鼓励投资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对于全球能源安全,白皮书指出,应共同维护能源生产国和输送国,特别是中东等产油国地区的局势稳定,“不应把能源问题政治化,避免动辄诉诸武力,甚至引发对抗。”

  积极稳妥推进能源价改

  白皮书指出,中国电网和发电企业建立应对大规模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扩大石油储备能力。逐步建立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体系,确保供应安全。

  在能源供应能力方面,中国将通过企业兼并和重组,形成若干产能亿吨级的大型企业集团等措施来提高。

  在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方面,中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煤炭价格改革,全面实现市场化。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做到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和配电价格由政府监管。逐步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及时反映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和国内市场供求关系。

  同时,还要加快能源立法方面的步伐。白皮书显示,《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和《电力法》正在抓紧修订。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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