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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计准则对实务的深刻影响
作者:王越豪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财会世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 14:18:56

  毋庸置疑,新审计准则是柄“双刃剑”,在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指导的同时,又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将对审计实务工作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如何深刻领会准则精神,指导实务工作,需要注册会计师认真思考、研究。以下三点,权当引玉之砖:

     树立风险审计理念,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正确的审计理念辅以恰当的风险审计方法和程序,是提高应对风险能力的不二法宝。社会上流行着一句广告词———“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就审计实务而言,这里的思想就是审计理念,这里的行动就是审计方法和程序。既然审计准则体系全面渗透了风险审计理念,审计实务要遵循审计准则,首先就必须在会计师事务所自上而下摈弃传统审计观念,全面树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

     当然,仅有先进的审计理念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相应的审计方法和程序。风险审计理念下的审计方法和程序,概而言之,就是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针对已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有必要提醒的是,各类审计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必须注意克服脱节问题。应当坦率承认,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实施过程中,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脱节现象就十分普遍。审计理论告诉我们,控制测试结果决定了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但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很少从“环环相扣”角度考虑和探索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内在关系,两类审计程序如同行驶在平行轨道上的两列火车,互不关联,使得审计工作整体缺乏内在逻辑,严重影响了审计效果或效率。审计准则体系中的审计风险准则旨在克服这一实务中的缺陷。

     加强质量控制建设,适应现代审计需求

     质量控制制度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性,如同内部控制制度对于现代企业。现代审计高风险的特点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强质量控制建设来适应这种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底稿以及监控七个要素,要求我们围绕这些要素重新设计和推行质量控制制度,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目标。

     虽然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具体的质量控制制度因人而异、因所而异,无一定之规,也不可一成不变,但在现阶段,有些在审计实务中的确行之有效的做法还是值得借鉴的。比如,职业道德规范要素要求项目组成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强调了执业人员的独立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定期轮换制呢?尽管固定项目负责人熟悉情况、便于沟通、能够提高审计效率,但人有思维定式,人是感情动物,从保证审计效果、降低审计风险、保持形式和实质双重独立等角度看,定期轮换制利大于弊;再比如,业务执行要素要求复核已实施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实务中通常表现为外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主任会计师的三级复核。我们知道审计不担心发现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而担心存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却未被揭示,因为对于前者,只要给予足够重视,总能妥善处理,后者才真正形成审计风险;我们同样知道审计外勤阶段是审计全过程的关键阶段,该阶段判断失误,轻者影响审计效率,重者影响审计效果,使三级复核制度形同虚设,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中强调一级复核必须在审计现场完成、二级复核尽可能在审计现场实施。 
     抓好准则指南学习,细化审计执业规程

     审计准则体系全面、系统,但又是提纲挈领和概念性的。今后将陆续出台的审计指南会详于审计准则,但也是指引性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直接运用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需要我们在吃透准则精神的基础上加以细化,生成真正适合每个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特点和业务需求的执业规程。在这方面,我们迫切要做的工作还有许许多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需要修订,审计工作底稿体系需要重新设计;常用的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应对措施和审计程序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等等。

     但是,一切的一切都要以抓好准则指南的学习为前提。由于以前我们就有26项审计准则,粗略浏览修订后准则很容易形成错觉,以为无非是稍作改动,换汤不换药。事实上,对原有准则大都做了或大或小的修订,有的甚至作了原则性的改动。所以,在学习时切不可自以为是、浅尝辄止,对新准则和指南要认真研读、细加体会,对修订后准则和指南则要多做比较、关注其变化点。只有真正领会准则精神,才能切实指导审计实务工作。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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