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精辟论断,笔者认为它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就是法治、正义、友爱、向上、有序。审计机关作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经济监督机构,应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笔者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就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好审计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审计机关涵义及特征
十六大提出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从根本上说,也是构建和谐机关总的要求,因此构建人与人相互友爱、人与单位相互依存、单位与单位相互配合、单位与环境相互融洽是政府审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构建和谐机关中充分认识和把握:
一是正义。这是和谐审计机关的典型的特征和基本内容。审计机关和其他诸多机关一样,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矛盾的重要职责,如果审计机关缺乏正义,它就无法完成依法审计的职能。有正义才有和谐,构建和谐机关,首要的因素应该是正义。审计机关的正气具体就是遵纪爱岗、敢于工作、公平公正、是非分明。
二是友爱。友爱就是互信互爱。和谐,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状态,所以审计机关的和谐要干部职工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关爱。相互信任,就是机关同事之间信任对方,讲诚信,坦诚相见,交心谈心;相互关爱,就是大家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真正做到扶危助难,使每一个人都能够从中感受到集体温暖。
三是向上。向上主要指机关充满活力,人心向上。一方面是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地热爱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知识和办事能力;另一方面是领导关心下属,积极地为他们创造工作、生活条件,引领他们不断进步,实现其人生价值。
四是有序。有序就是坚持秩序。构建和谐机关,要遵循机关的运行规则,维护机关应有的秩序。维护秩序,靠的是规章制度和人的素质。和谐机关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约束着人的行为。但秩序是靠人来维护的,机关干部养成遵纪守法、按规矩做事的习惯,对于建立良好的机关秩序,促进和谐的形成十分重要。
二、正确理解构建和谐审计机关的内容
构建和谐审计机关,是新时期审计机关建设新的课题,正确理解其内容,对每个审计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的来讲,构建和谐审计机关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构建诚信互爱的人际关系。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不为个人得失论长短,不为一己私利争高低。二是构建高效运转的机关秩序。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机关制度,体现人本化,做到管而不死,严而有度;要健全奖勤罚懒的工作机制,激活审计干部职工的活力,形成人人争优创先、个个奋发向上的格局。三是构建宽松的工作环境。尽力改善办公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培育审计机关文化。同时多方面争取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争取被审计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审计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家庭”家庭、“文明宅院”等一系列活动来夯实创建基础。四是构建灵活多样的人才机制。审计是一项业务领域非常广泛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打造政治坚定型、思维超前型、理论学习型、业务钻研型、工作创新型、执法公正型、生活律己型、人才复合型“八型”干部。要积极搭建“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前途”的人才平台,建立有利于为优秀人才的成长提供“快车道”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让“干得好的香起来,干得一般的急起来,干得差的追上来”。为审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促使其适应形势变化和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新举措,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推动审计工作与时俱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政府审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只有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审计机关的内涵和正确理解其内容,才能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为构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服务。为巩固改革和发展的成果,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这既是我们审计的职责所在,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工作要求。我们审计机关在这方面,一是要本着“上为政府分忧”的原则,突出对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提高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抓住促进发展的关键环节,针对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四项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及时发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探究原因,寻求对策,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发挥审计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确保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协调、规范、健康运行。二是要本着“下为民众解难”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知情权、社会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审计预算执行,让人民群众了解取之于民的财富是否用之于民;探索效益审计,让全社会了解纳税人的钱是否
管理得当、使用科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让广大人民知道他们的公仆是否真正为其履行了应尽的职责;逐步实行审计公告,将审计的结果公告于社会,在促进政府部门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落实到了实处,进而用群众的民主监督来推动政府执政为民。
(二)充分发挥“经济卫士”作用,为构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一是制约特殊权力。一些部门缺乏大局意识,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了一些部门保护主义政策,采取了部门保护主义做法,将权力与部门利益直接挂钩。这种做法,其实质就是以权谋私,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违背了依法行政的方针。审计机关通过经济监督来查处这些部门在实施行政
管理职权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制约特殊权力,端正部门风气,破除部门保护主义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保护合法权力。一些部门还存在着应该相互制约的权力,如执行权和监督权方面没有分开,某些职能重复设置等情况,这不仅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能,同时还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空间。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监督时,要对这些问题查清情况,深入剖析,予以充分的揭露和反映,从体制上和制度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理顺部门关系、保护部门合法权力、促进国家权力的和谐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处理滥用权力。一些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将部门利益作为工作轴心,导致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借法谋利,以法争权,将执法产业化等问题。这种部门之间争夺权限、划割地盘、瓜分利益的做法,增加了执法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损害了政府形象。审计机关发挥其经济监督作用,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揭露由此带来的贪污腐败现象,并从宏观管理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维护行政权威、保障公共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充分发挥“反腐勇士”作用,为构建廉洁的党风政纪服务。当前腐败已成为了危及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的一大毒瘤。腐败行为范围广、隐蔽性很强,已从以前单纯的“贪污受贿”转变成了行政垄断以及经济上的违法违纪、决策失误等。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是审计部门必须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审计机关要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以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涉及“权、钱、人”较多的部门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将其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经济决策权、管理权和政策法规执行权等权力的运行置于有效的审计监督和制约之中,对其用权责依法进行界定与评价,对用权问题进行披露和处理,使其正确规范用权,深入推进各级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对权力的控制预警、牵制影响和管制约束作用,有效地遏止腐败最基本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权钱交易”。
(四)充分发挥“民本审计”作用,为构建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探索创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的制度、机制和保障措施,必须把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责任和提高社会自治能力结合起来。通过审计监督,了解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到实处,查处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腐败行为,积极反映、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机制,真正体现社会主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审计监督尤其要重点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资金,如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扶贫、移民、救灾等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与城镇弱势群体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中的问题;与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与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资源环境等问题。从而保障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我们还要认真搞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努力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作者单位:湖北省当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