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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应用公允价值例解
作者:李志良  … 文章来源:财会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11:02:11
某股票20万股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6月15日如数收到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6月20日以每股13元又购进该股票1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0.6万元,6月30日该股票价格下跌到每股12元;9月20日以每股16元的价格将该股票18万股出售,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剩余12万股,每股公允价值为17元。相关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省略):

  (1)2007年6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96万元  

  应收股利             4万元  

  投资收益            1.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税务处理: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1.2万元不得在本期税前扣除,该项股票投资计税基础为297.2万元。

  (2)2007年6月15日

  借:银行存款            4万元  

   贷:应收股利             4万元

  (3)2007年6月2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30万元

    投资收益         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30.6万元

  税务处理: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0.6万元不得在本期税前扣除,该项股票投资计税基础为427.8万元(297.2+130.6)。

  (4)2007年6月30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账面价值=30×12-(296+130)=-66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6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6万元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66万元。

  (5)2007年9月20日

  借:银行存款              287万元(18×16-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9.6万元(66×18/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55.6万元(426×18/30)

              投资收益     71万元

  借:投资收益              39.6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6万元

  税务处理:股票处置收益71万元,资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计税成本-相关税费=288-427.8×18/30-1=30.32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1-30.32=40.68万元。剩余12万股计税成本为:427.8×12/30=171.12万元。

  (6)2007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账面价值=12×17-(296+130-66-255.6+39.6)=204-144=6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万元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不确认所得,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剩余股票账面价值204万元,计税成本171.12万元,差额32.88万元在处置时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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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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