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准确内涵和精神实质。自2003年4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财政部门围绕科学发展观已经做了不少事情,今后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可谓任重道远。
从投入和政策方面支持“三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2004年以来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减免农业税、增加农业补贴、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等。2008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三农"支出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307亿元,增长30%。3月份针对南方冰雪灾害和农产品价格上涨等农业生产新形势,中央财政再次增加农业支出252亿元,这么大的力度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但是,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和企业从事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地方普遍存在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因此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是一项长期任务。
一、坚持发挥市场作用和增加政府投入两手抓,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支持我国农业,必须依靠“两手”,即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宏观调控“看得见的手”,在综合考虑控制物价和实现“两防”目标的情况下,适时适度上调农产品价格(今年已经两次小幅度调高了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要认识到当前农产品价格上涨是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也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正常趋势。从长远看,随着主体功能区划的形成,中央政府要把对农业的扶持逐步集中到农业主产区(县),经过若干年“两手”的努力,使农业作为一个产业能够取得与工商业大体平均的利润率,使农业主产区(县)达到大体均等的公共支出水平和基本的社会福利水平。具体来讲,就是要在逐步理顺农产品价格的前提下,通过坚持和完善对农业大省、农业主产区和种粮大县、养猪大县补助政策,使农产品在足额补偿成本的基础上有利可图,使农业成为一个盈利产业,即一个能为农民提供收入、为企业提供利润,为政府提供税收的产业。只有这样,才能在农业产业广泛引入企业、银行等各项现代经济制度,加快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
二、坚持发展农业生产与保护生态环境两手抓,走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对于中国始终比任何其他国家都重要。我国过去为了解决吃饭问题,不断鼓励开荒种地,千方百计扩大粮食产量。结果是在解决13亿人温饱的同时,却带来了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生态恶化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解决中国粮食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一是要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严厉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千方百计节约土地资源,同时科学利用非耕地资源种植农产品,如利用山坡地种优质土豆潜力很大,世界上很多国家把土豆作为主食,我国把它既作为粮食又作为蔬菜,其实土豆营养好,产量大(我国平均产量只有1吨/亩,而农业发达国家一般为2.5—3吨/亩),且可以不占或少占耕地。又如利用林地种油茶树,这种木本油料作物不仅营养价值高,而且有利于改善我国食用油结构过分依赖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的状况。二是继续推广农业科技,不断提高农产品单产,同时推广精准农业,通过测土配方施肥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发展有机农产品,应当说,科技进步是农业的根本出路。三是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如发展农业节水技术,实行草地轮牧制度和发展舍施养殖,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成果,发展观光农业和旅游农业,在国内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农产品进口量和品种等。
三、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这几年来,公共财政开始逐步覆盖农村,通过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三农”倾斜,每年财政收入的增量也主要用于“三农”。农业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如农村实施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俗称免费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今后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一是要制定一个城乡统筹的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先起步”方针,把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白点都填补起来,在承认城乡差距的前提下分层次建立城市和农村的各项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用若干年时间先做到对农村的广覆盖;然后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标准的差距,经过更长时间的努力,最终实现城乡各项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的整合和并轨。
二是近期内首先要采取措施防止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投入的力度非常之大,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但是城乡的差距仍然在扩大。举例来说,最近城市着手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廉租房制度,而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却没有建立类似的制度,为此建议,对农村危房改造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也要着手加以研究,并适时出台相应的政策。
三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要特别关注农村贫困人口。中国的开发式扶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扶贫工作仍存在很多不足,如我国贫困线标准过低,既远低于国际标准又与国内社会平均收入差距过大,因此要适时提高我国农村贫困线标准,这有利于缩小国内贫富差距并且接近国际标准;创新开发式扶贫,扩大救济式和搬迁式扶贫比重,并逐步把救济式扶贫与农村低保和新农合制度衔接起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搬迁式扶贫与加强职业培训、农民工进城务工和城镇化过程结合起来。
作者系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