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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的价值分析
作者:杨忠智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8 23:12:56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是增加价值

  内部控制是为合理保证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是组织为了控制资源,实现管理目标而自发的一种管理行为和方式。内部控制目标是指通过内部控制的约束与激励所要达到的目的,它与公司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管理目标的具体化。

  目前的主流观点之一认为,公司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在整体价值最大化基础上实现各相关利益主体利益的均衡,本文认同此观点。内部控制不仅是讲求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实践性活动,而且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即通过记录反映、规划控制、计算分析、监督评价等方式,指导人们的经济行为,着眼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经济效益的数量表现实际上就是价值运动的增值额。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业务部门或环节,对其予以健全与完善可实现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亦即公司整体价值增值的最终目标。传统理论关于内部控制的目标更多关注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公司经营效率、规避风险、防错防弊等方面,忽视对公司价值影响的考虑,这对内部控制功能的发挥产生很大的制约。财政部2001年6月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上奠定了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框架。财政部2007年3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与COSO委员会2004年12月发布的《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框架》(以下简称ERM)关于内部控制目标的论述相比,《基本规范》仍没有提及企业的战略目标,也未明确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因而长期指导性不够。

  公司的本质是以核心资源为基础的价值创造过程。从投入角度看,这一过程是所有要素投入利益相关群体以正式契约或非正式的心理契约形成的团队生产过程,即各种不同专业知识协作以实现知识积累和创造的过程。那么,组织的边界并不局限于以物质资产确定的边界或组织正式成员的工作场所。为了完成某个特定的项目或任务,在组织内部由不同专业、经历和背景的员工在互动过程中协同完成复杂的高难度任务,在组织外部需要和不同利益关系群体结成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这一过程的核心是关于市场获利机会和如何组织公司团队生产的专有知识,这些核心知识将不同的资源在公司内通过分工与专业化的协同创造出超过资产获取成本的价值以及电力资源所能创造的价值之和。

  从社会契约和社会责任角度看,现代公司是建立在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之上的契约组织,是嵌入到利益相关者形成社会网络中的价值创造体系。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价值的索取不仅是经济利益,还有无形的归属感、满意度和知识获得等。虽然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各不相同,但是公司的目标是增进共同的利益、使公司得以不断生存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完善个体。公司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创造价值的经济合作系统中,每一方的成功都和其他人的成功相互交织在一起。所有者将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委托给经营者;经营者为了有效地完成受托责任,将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权进行细分后委托给不同的管理者。委托人将决策权授予代理人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代理人能够比委托人更好地行使该项决策权,并能给委托--代理双方都带来更高的经济利益。

  对于一个有限理性的代理人而言,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就可能诱使代理人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即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来牟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如果这种现状严重存在,就会导致“委托一一代理关系”的瓦解。委托--代理关系的瓦解,对原来的委托--代理双方而言,都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委托人因缺乏更好地使用资源而丧失了资源的更大价值增值;代理人因缺乏资源而使其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能为其带来更高的经济报酬。

  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看,委托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就需要对代理人进行监督控制。从被控制者来看,这是一种外部的、强制性的控制。代理人为了取得委托人的信任,以便维持和取得更好的代理人资格,同样需要对自己所获得的决策权进行约束,以完全符合委托人的要求行使决策权。这种由代理人对自我进行的约束和控制,就是一种自我主导型控制。

  根据契约理论,公司是市场的替代,即通过组织行为来代替价格机制配置公司内部资源,以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公司效率边界的扩张与收缩都要服务于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的目的。公司治理的目标之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最小意味着公司组织制度的效率最高,公司价值增加。在不完备契约下,要实现交易成本最低和公司价值最大的目标,就必须在公司内部存在一个控制机制,来弥补公司契约的不完备性,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因此,从本质上说,公司内部控制是在取得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为弥补公司契约的不完备性、降低代理成本而在内部设置的一种控制机制,是一种价值创造活动,它的最终目的就是帮助实现组织目标--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这也是基于价值管理的内部控制目标定位。

  内部控制的作用体现在加强公司内控基础管理、防范公司风险和为公司增加价值3个方面。其中,增加价值是目的(方向),防范风险是重点,加强内控是基础。内部控制的核心功能不是“控制”,而是公司价值的“增值”。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价值形成

  内部控制为公司增加价值的特点,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方式上,内部控制增加价值是通过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维护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的有效经营来实现的;二是结果上,增值结果的形式具有无形性、潜在性和长效性。增值结果除少数外(如增收节支的结果),一般难以用数字计算,多数迅速转化为管理成果,最终以“内部控制改善、风险降低、信息渠道畅通、管理水平提高”等形式表现。内部控制实现增值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治理

  根据代理理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下属管理人员之间、管理人员与一般员工之间存在着代理关系。为了防范因代理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现代公司必然需要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作为由管理当局为履行诸管理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政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与公司治理及公司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两者的关系为嵌合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赖。从总体看,二者都是为公司发展构筑的一套制衡机制。健全的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保证,只有在完善公司治理环境中,内部控制系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内部控制系统对公司治理具有反作用,没有内部控制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难以实现其最终经营目标的。所以,应利用二者之间互动的关系,既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又要保障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提升公司价值。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以制度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内部控制先要完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是现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预定目标,要实现预期目标,就必须制定计划、制度,进行科学的社会分工,按照科学的程序来控制、规范运作者、记录者、传递者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是这些管理手段的总称。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而有效是衡量现代公司管理的重要标志,是公司治理的体现,是风险管理的前提,是自我评价的依据。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我国境外上市公司纷纷花巨资聘请海外机构研制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上市地的监管要求,表明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障碍。

  (三)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风险,在此基础上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公司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在于,损失发生之前能做出最有效的安排,使损失发生后所需要的资源与保持有效经营必要的资源,能达成适度平衡。

  COSO委员会2004年12月发布的《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将公司风险管理定义为:公司风险管理是一种流程,在一个实体进行战略决策和执行决策过程中,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为确定可能影响实体的潜在事件,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使其处于偏好内,以便提供关于实体目标实现的合理保证。《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框架》重要意义在于:它改变了人们对“风险是指可能对实现组织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事情或活动”的片面认识。风险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管理层所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是决定本公二J准备接受多大的风险,因为风险可以经过奋斗而创造价值。当管理层制定的战略目标能达到增长和利润日标与相关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并在追求本公司目标的过程中有效地调度资源时,能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四)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是公司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工具,主要完成对控制对象实际运做过程及结果的检测、比较、评价。从总的方面来说,对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而增加公司价值的重点在自我评价。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自发进行的,评价深度和范围由自己控制,便于引发对工作的反思,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现主动的改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本身就是要通过评价内控来完善内控,把组织文化、内部环境调整到更恰当的状态,从而达到增加公司价值的目的。具体体现在:

  (1)通过评价并改进公司的治理程序,为公司增加价值。公司的治理程序是公司管理者所遵循的旨在对管理层执行的风险和控制过程加以监督的程序,它包括确定目标与战略的程序、监控目标实现情况的程序、衡量业绩并定义为“责任机制”的程序和维护价值的程序。内部评价人员以其公认的道德操守和良好的职业技术,通过对治理程序的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做出评价,推进公司依法管理经营,帮助公司完成各项治理目标,规避道德和法律风险,从而为公司增加价值。

  (2)通过评价并改进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为公司增加价值。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状况,衡量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程度和有效性,寻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提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为公司增加价值。

  (3)通过评价并改进公司的风险管理过程,为公司增加价值。风险管理是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的一项主要职责。为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管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种风险因素,确保公司拥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过程并使其发挥作用。通过对公司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和报告,帮助公司发现并评价重要的风险因素,指出其控制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提供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控制措施,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从而为公司增加价值。

  (4)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为公司增加价值。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必然带来自我评价职能作用的超强发挥和评价质量、效率的大幅提高,从而实现内部控制的增值目标。

  (5)通过不断创新评价手段,降低评价成本,为公司增加价值。内部控制应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使其工作成本小于其为公司带来的效益。同时,内部控制还应遵循效率原则。而提高内部控制效率和效益的有效方法就是不断创新评价手段,从而实现内部评价的增值目标。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在公司管理中发挥增加价值作用,并不是每一次自我评价结果都可以取得直接量化的增加价值,也不应当鼓励自我评价人员为追求表面量化的增加价值而开展自我评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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