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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作者:沈彤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22:29:59
  “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解决好“三农”问题,对缓解因国际粮食价格危机所引发的高通胀、保障我国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税收应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鼓励发展订单农业。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方式,是农业规模生产的发展方向。应调查研究订单农业的具体方式和适用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对实行订单生产方式的农、林、牧、养殖业中直接从事生产的生产者,不论是否采用委托生产形式,都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原则,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没有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就很难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2007年3月1日,中国第一家为“三农”量身定做的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挂牌开业,标志着一类崭新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农村地区正式诞生,也标志着中国在着力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方面迈出可喜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进“三农”金融服务,离不开税收政策。应统筹研究区域性农村金融机构税收扶持政策。对区域性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首先实行营业税差额纳税的办法;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适用营业税政策;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和农村保险试点业务给予税收扶持政策,对农村居民人寿保险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担保基金或农业担保机构开展农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促进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是落实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将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延伸到林地的一件大事。2006年中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有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涉农改革的继续和深化,对其产生的税收政策问题应予研究,合理确定林权流转适用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明确林权转让对应的营业税税目;对于当前林权转让行为,包括承包、转包、互换、出租、拍卖、转让等形式,在特定改革发展阶段内,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研究暂免征收营业税;为落实税收政策,要依据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林木养护和生长周期等意见,完善林权证登记管理,对林权转让的具体认定标准,予以统一界定。

  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实行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税收政策,建议进一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在2012年前,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录入:芊芊芦苇    责任编辑:lxlq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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