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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税收优惠扶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台州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 12:07:57

  台州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优惠政策:

  1.减免办理证照规费。工商、税收、卫生、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简化对“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的审批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各类规费地方留成部分要减免,服务性收费要优惠。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支农税收优惠政策,对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农家乐”经营户免征营业税。已经建立“农家乐”协会或服务中心的地方,可以由协会或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有关“农家乐”消费发票等涉税事宜。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农户小额贷款,解决“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所需资金。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

  4.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镇村改造项目、生态建设项目、生态农业发展项目,要向“农家乐”和“风情小镇”发展区域倾斜。文化特色镇村、农村连锁超产、农村社区卫生网点建设等要向“农家乐”和“风情小镇”发展区域相对集中和延伸。 

  5.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都要建立“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农家乐”和“风情小镇”建设重点项目的补助、特色村认定命名和星级户评定奖励、“农家乐”协会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项目整体宣传推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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