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性文件《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决定》(讨论稿)(以下简称《决定》)昨日下发到参加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的与会代表手中,再次广泛听取意见。新办企业新建项目规费减免、税收返还和创业基地的税收减免等“含金量高”的规定将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
据省经委主任谢超英介绍,我省创业活动近年来呈现多元化、集聚化特点,创业步伐明显加快。但从总体上看,全省创业活跃程度在国内仍处于较低水平。制约的主要因素包括创业意识不浓、创业氛围不浓、创业门槛较高等。因此,出台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性文件十分必要和迫切。
《决定》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三个方面将有所突破,加大了扶持力度,尤其重点扶持经省认定的50个创业基地,以集约利用资源、节约土地、降低创业成本。
《创业基地认定办法》由省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土地供应方面,经省认定的创业基地所需的建设用地优先供给用地指标。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按同等级地段工业用地价供应土地,不能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以按合同约定方式分期缴清;而在税收方面,经省认定的创业基地将免征房产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3年,3年期满后减半征收;各级财政从明年开始起将安排财政资金,按新建和改造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以按照企业租用面积对创业基地给予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