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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作者:闵丽男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 18:31:4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通知明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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