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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佣金的账务处理及税前列支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待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7 14:52:01
        问:我公司属外商投资企业,产品100%出口,在国外有一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按照协议,我公司需支付代理商5%销售佣金,请问我公司该怎么支付销售佣金,其支付的销售佣金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

        答:按照《财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可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文章录入:alkl    责任编辑:al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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