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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亏损企业的合理纳税选择
作者:王兴传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6 16:12:49
   很多投资者,为了使自己的企业有更强的生命力和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多采取合并其他企业的办法,大部分被合并的企业,都是由于种种不同原因,正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
  那么,投资者从理财角度考虑,从节约税收支出角度考虑,应选择亏损到什么程度的企业来合并呢?那就是被合并企业在合并后不会对原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又能节约税收支出增加原企业的效益。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折旧使固定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这部分价值随产品的销售而变现,使企业现金流量增加。亏损可使现金流量减少。亏损等于折旧可使现金流量不变,现金流量的变化可对原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下面就被合并企业亏损的3种情况,分析被合并企业合并后对原企业的经营及效益的影响。
  如果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小于折旧费用,那么这类企业的现金流进量大于现金流出量,现金有节余,如果原企业存在现金不足,对原企业的经营是有促进作用的。如果原企业的现金流量能够保证企业的需要,对原企业经营所起的作用就失去了意义。但对于节约税收支出来说,还是有作用的,因为亏损还可以抵消部分原企业的利润,可以减少部分所得税支出而增加企业的效益。
  如果被合并企业的亏损等于折旧费用,那么这类企业的现金流进流出量相同,对企业的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增加原企业现金流量,也不会减少原企业的现金流量。就是能在不影响原企业任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能最大限度的抵消原企业的利润,从而达到节约所得税支出的目的而增加企业的效益。
  如果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大于折旧费用,那么这类企业的现金流出量大于流进量,现金流量会逐渐减少,会对原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虽然可以更大限度的抵消原企业的利润,更多的减少原企业的所得税支出以增加企业的效益,因现金流量的逐渐减少给原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通过上面3种情况的分析,企业在合并时,选择最佳的合并对象就是企业的亏损等于折旧费用的企业。这类企业现金流进流出量相同,既不影响到原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还能最合理限度的节约原企业的所得税支出。因为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抵消了原企业的利润(也就是应税所得)。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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