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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分散所得的纳税筹划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7 11:02:37
        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进行筹划。一般的经济主体都希望尽早获得收益,但是对于按照五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经营者来说,在某些场合下却希望延期获得收入,以减轻当期收益,使得其经营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以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
  这种筹划方法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超过最高税率档次时常被用到,尤其是当纳税人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时,或者说每年的收入情况急剧变化时。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某一年的收入可能很少,相应地其应纳税额也就会很少,但是另一年的收入却可能很多,以至于要适用最高税率。如果纳税人能通过一定的手段将每年的收入额平均,则其应纳税额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一般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有如下几种:第一,和客户达成协议,让客户暂缓支付货款或劳务费用;第二,改一次性付款为分期付款;第三,通过转让定价,让某些关联客户获益,在自己经营惨淡时让该关联客户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转让过来等。
  在累进税制下,所得分散筹划法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得税款的缴纳随着所得的集中而增长,档次爬升现象会使得其税负急剧增加。因此,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说,将其所得分散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如何合理、合法地使得所得分散,则是该筹划的核心所在。
  一般来说,所得分散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给雇员支付工资。由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这种纳税筹划需要经过缜密的计划,尽可能将所得分散而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为职工购买国债,将国债支付给职工;再比如发放实物、提供福利等。二是通过其分设机构进行转让定价,将所得转移到低税地,以减轻税负。三是通过信托的方法将集中的所得分散到信托公司的名下。四是通过联营,将免税企业或减税企业作为联合的合作伙伴,从而分散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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