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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整体转让是否交营业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吉林地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8 11:59:01

  我单位是国有企业,现整体对外转让给个人,是否需交营业税?

  答:国税函[2002]165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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