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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南京地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15:57:59

  问: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绿化养护,通过这个途径获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文章录入:accsky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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