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会计天空 >> 文章中心 >> 税务网校 >> 纳税实务 >> 车船使用税 >> 正文

哪些车辆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享受车船税减征优惠政策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北京地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16:03:25
  凡2008年9月20日(含)之前在本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且在7月1日-9月20日期间停驶的机动车均属于减征范围。其中包括黄标车、按单双号行驶的机动车、单位停驶机动车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规定的其它停驶机动车。
文章录入:accsky    责任编辑:yih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会计实务

    税务网校
    焦点文章

    热点信息

    新闻排行

    财会

    财经

    财税

    考试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财税导航 | 版权申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连接
    Copyright © 1998 - 2009 xucp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会计天空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