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门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1.在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减去在资本化期间内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资本化。
2.在非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减去在非资本化期间内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费用化。
六、专门借款折价(溢价)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论是专门借款还是一般借款,在处理折价(溢价)摊销时,都有一个折价(溢价)摊销的计算问题。这恐怕是大家比较头疼的一个问题,但由于出计算分析题的可能性毕竟不大,而在出单选题时又不可能使其搞得过于复杂,因此在折价(溢价)摊销的计算这部分内容上出题的可能性并不大。另外,计算折价(溢价)摊销时所使用的计算工具实际利率法在教材的其他章节中也曾出现过,对于实际利率法,考生可参阅其他章节的相关内容。专门借款折价(溢价)摊销按下列原则处理:
1.在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专门借款折价(溢价)摊销(≤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资本化。
2.在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未能资本化的专门借款折价(溢价)摊销—费用化。
3.在非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专门借款折价(溢价)摊销—费用化。
七、一般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1.除允许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息之外,其余的一般借款利息一律费用化。
2.允许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息=L的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其中:(1)L=累计资产支出-专门借款;(2)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L的加权平均数与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的时间段应当一致。比如:L的加权平均数是按年计算的,那么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就应当是年资本化率;L的加权平均数是按季计算的,那么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就应当是季资本化率。
八、一般借款折价(溢价)摊销的会计处理
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一般借款折价(溢价)摊销→用计算出的一般借款折价(溢价)摊销对一般借款利息进行调整→对于调整后的一般借款利息按照一般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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