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会计天空 >> 文章中心 >> 会计网校 >> 职称英语 >> 考试动态 >> 正文

2008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6 12:05:53

 关于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部委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就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通用标准,向考试人员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并提供有关成绩查询服务。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可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会计实务

    税务网校
    焦点文章

    热点信息

    新闻排行

    财会

    财经

    财税

    考试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财税导航 | 版权申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连接
    Copyright © 1998 - 2009 xucp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会计天空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