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会计天空 >> 文章中心 >> 会计网校 >> 经济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

[天津]07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事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7 15:08:41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资格审核注意事

  请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08年2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携带本人报名时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与报名同底版一寸半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级别和报名序号)一张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未按上述时间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的考生,可于每月10日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由于人事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8年1月16日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会计实务

    税务网校
    焦点文章

    热点信息

    新闻排行

    财会

    财经

    财税

    考试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财税导航 | 版权申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连接
    Copyright © 1998 - 2009 xucp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会计天空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