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某项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跌价准备。
1 设置准备科目,作为资产的备抵,在资产负债表上,备抵科目的余额以备抵其资产价值的方式列示。在投资准则中要求设置科目,作为“短期投资”科目的备抵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短期投资项目的减项。
2 期末,比较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以其较低者作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市价,是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的交易价格,在具体计算时一般应按期末证券市场上的收盘价格作为市价。
(1)按投资总体计提
(2)按投资类别计提
(3)按单项投资计提
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市价成于成本的损失及以后市价恢复,均是未实现的损益。对于这部分未实现的损益,会计处理上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一是计入当期。短期投资变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已实现的损益,由于短期投资通常是在一年内变现的资产,因此,期末对市价与成本的差额所产生的末实现损益,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是将未实现的收益不确认为当期收益,作为所有者权益中不可分配的重估价盈余,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按以按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代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
在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其成本应按原取得时的投资成本为基础比较。如果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而冲减投资成本的,则应以冲减后的新成本为作为比较的基础。
(四)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处理
每期期末企业应将股票、基金、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成本进行比较。市价低于成本的,应当按其差额确认投资损失,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应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处置投资时,其成本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结转:
1 全部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其成本为投资的账面余额。
2 部分处置某项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的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
部分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在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单项投资计提的情况下,如果在处置的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以及部分处置某项长期投资时,则应按处置比例相应结转已提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投资类别或投资总体计提的情况下,不同时结转已提的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