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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税法冲刺阶段 重点难点讲解(一)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16:48:12
   前言

  一、考试题型、题量

  客观题:单选题,共20题(20分);多选题,共15题(15分);判断题,共15题(15分)。

  主观题:计算题,共4题(20分);综合题,共3题(30分)

  二、重点章节及分值分布

  重点章节:

  流转税的三大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小税种:关税、土地增值税

  分值分布:

  第一章概论、第十六章程序法、第十七章税务行政法制(共10分左右)

  第二至十五章实体法(共90分左右),其中

  1.第2、3、4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共30分左右;

  2.第5章至第13章(总分共30分多)

  3.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总分共不到30分)

  三、税法考试的特点

  1.题量较大:50道客观题,7道计算综合题。

  2.跨章节的综合题,流转税结合出题,所得税之间的结合,所得税与流转税、小税种的结合出题。

  3.考核的细致而全面,章章有题,特别客观题,容易忽视。需要在考前认真而细致看教材。

  第一章概论

  历年出题均在客观题型(多选、判断),题量1~2题,分数1~2分

  一、税收法律的构成

  主体:双方、对纳税方属地兼属人管理、主体双方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二、税法构成的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相结合

  2.征税对象:区分税种的标志

  3.税率:税额占征税对象的比重,税率的表示可以是比例的、累进的、定额的;

  三、税法的制定

  制订的主体及对应的法律级次,注意授权立法中是5个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已经失效。

  四、税法制定后的实施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五、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实体法中的流转税是纳税人、负税人不一致的,具有转嫁性的;所得税、负税人一致

  目前,我国税制基本上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

  六、税收的征收机关和收入的划分

  国税和地税的征收范围,仅记一方面就可,余下必定是另一税务机关征收。注意海关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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