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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盘亏或死亡、毁损
http://www.xucpa.net 2011-12-23 12:32:26   中华会计网校   未知   点击: 我要评论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生物资产因盘亏或死亡、毁损造成的损失,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生产性生物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异同

  相同点:初始确认、后续支出、收获、处置及盘亏的处理相同。

  不同点:(1)折旧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折旧年限采用与税法规定相同的最低限额管理、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企业会计准则下,折旧年限为预计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

  (2)减值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生产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企业会计准则下,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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