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会计天空 >> 文章中心 >> 会计实务 >> 外企会计 >> 常见问题 >> 文章正文

外籍人可否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作者:cpa天空 文章来源:www.xucpa.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7 9:58:21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外籍人作为投资人创办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
  我国《合伙企业法》约定的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其中不包括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同胞。

  由外籍个人作为合作者设立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不适用《合伙企业法》,所以外籍个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伙人。

  同理,香港人以个人名义在内地设立企业也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学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会计实务

    税务网校
    焦点文章

    热点信息

    新闻排行

    财会

    财经

    财税

    考试

    关于我们 | 财税导航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招贴招聘 | 版权申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连接
    Copyright © 1998 - 2007 xucp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会计天空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