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把税缴足了,账务处理是可有可无的事”,现实生活中我遇到不少人这么说。但由这种想法产生的结果往往使不少企业错过了本应享受的权益,甚至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一、账务处理滞后,差点儿让企业错过几百万财产损失申报
2006年12月25日,某公司约请我们代理其2006年度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在签订约定书后,我们赶到这家公司,财务经理抱来了财产损失相关资料。这家公司2006年发生的财产损失为两类,一类是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另一类是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
经审查这些财产损失全部是企业在 2006年度期间实际形成的,而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也全部符合总局第13号令的相关规定。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却发现,在企业的账簿中及报表上根本没有相关损失的账务处理出现。经询问,原来财务经理在财产损失发生后一直忙着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可是却把账务处理放到了一边。他认为:只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做好申报,证明资料又符合规定,税务机关批准后就可以直接调减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要不多缴税款就行了,至于账务处理等以后补上也无关紧要。
看到这种情况,我马上给财务经理做了解释:根据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不作账务处理,几天后 2006年度的账务就要结账了,一旦结账就无法改动。而企业的损失形成于 2006年度,账务上没有处理的损失会被认为是企业放弃了报损的权利。到 2007年虽然企业做了账务处理,但是已经过了申报损失的期限,这样损失就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
听了我的解释,这位财务经理方认识到账务处理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是至关重要的事情。于是他马上把这些损失在结账前进行记账处理,并认识到自己的一时疏忽差点让企业蒙受几百万财产损失无法扣除的结果。
账务处理结束后,我们又认真细致地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计算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并出具了涉税鉴证证明,最终企业报告的损失全部得到税务机关的批准并得以扣除。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之一是做好账
2007年6月份,有家企业向我们提出代理意向,想让我们对其即将享受的税收优惠进行把关。这家企业主营机械制造,近年来为了企业产品多元化发展,准备开发新的产品。后该企业看好了一种软件产品的前景,该软件产品可作为附件随同本企业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并销售,且效益相当可观。 2005年初经过筹备后正式投入生产。其自主研发的“××自动控制软件”,获得当地信息产业厅软件产品登记证, 2006年1月企业被批准成为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2000年11月12日下发的财税 [2000]25号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该企业从2007年3月份开始软件产品进入产销稳定期,其实际税负保持在5.6%左右。所以企业准备申请享受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由于是新业务,财务人员把握不准,这次让我们来把关的目的在于此。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们开始对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相关资料全部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当我们看到企业的账务处理时发现了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随同机器设备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要分别核算销售额。“如果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按照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硬件以及机器设备等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予退税。
另国家还进一步明确: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嵌入式软件不属于财税 [2000]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嵌入式软件”是指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组成部分并且不能准确单独核算软件成本的软件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嵌入硬件的软件产品,只要分别核算其成本,可按照其占总成本的比例,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予退税。
该企业的软件产品确属于是硬件组成部分,那么是否能享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呢?账务处理中是否分别核算就是关键。该企业恰恰是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未对该嵌入硬件的软件产品分别核算其成本。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以数据说明了如果放弃退税企业将会损失的利益,最终得到了企业的肯定。
在现实工作中,还有很多财务人员对于账务处理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类似的例子也还有很多。以上两个实例告诉我们正确的账务处理是何等的关键,也算是对大家的一个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