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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提取盈余公积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8 11:23:51
  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只是规定了如果分配税后利润时应该怎样分配,而没有规定公司出现了税后利润时,必须进行分配,因此,关键是看你们公司的章程中的规定,如果章程中没有规定必须分配,就可以不分配;但最好的做法是,每年年末,都形成一个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若不分配应写明原因,这样审计和税务、工商等部门都可以接受,避免麻烦。同时,新公司法已取消了提取公益金的规定,不再提取公益金。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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