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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投资的分类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天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0 18:06:59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根据投资对象的变现能力及投资目的,对投资进行适当的分类,以确定投资核算方法和在报表中的列示方法。按照投资的变现能力及投资目的,投资通常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投资性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问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

    1.短期投资的目的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持有短期投资,通常不是为了长期持有,也不是为了对另一企业实施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等,而主要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谋求一定收益,并在需要运用资金时,及时在证券市场上出售变现。

    2.短期投资的特点

    (1)变现容易。短期投资的流动性仅次于现金,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变现,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如企业投资于具有公开市场交易的股票或债券就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

    (2)持有期限较短。短期投资的持有期间通常不超过1年,但企业持有的在购买时准备一年内变现的短期投资,由于某种客观原因(如企业现金仍较充裕等),持有期间已超过1年,但仍作为短期投资。除非企业管理当局改变投资目的,即将短期投资改为长期持有。

  可见,一项投资作为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关键是看投资目的,而不是看持有的期限。

    3.短期投资的确认条件

    作为短期投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二是持有的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

    4.短期投资的分类

    短期投资通常是指能够上市流通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能随时变现的投资。按照投资性质分类,短期投资可以分为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和短期其他投资。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的目的和特点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进行长期投资的目的通常为:从事多元化经营以分散经营风险;对投资企业进行控制或兼并;对受资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施加重大影响,以实现投资目的。

    相对于短期投资而言,长期投资具有变现能力弱和持有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的特点。

    2.长期投资的分类

    长期投资按照投资性质可以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

   (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是指企业除股票、债券投资以外的投资,一般指联营投资。其投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其中,实物投资是指企业以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进行的投资。按规定,资产一经投出,除联营合同期满或受资企业解散外,一般不得抽回;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①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控制包括:

    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上的表决权资本。

    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

    一是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公司25%的表决权资本,D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D公司与A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D公司代表。在这种情况下,D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5%的表决权资本控制权,表明D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二是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例如,C公司拥有D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按协议规定D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C公司派出,总经理有权负责D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C公司尽管只拥有D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但由于D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由C公司派出,C公司可以通过其派出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对D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实施对D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实质控制。

    三是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即依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的控制。

    四是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即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达到实质上的控制。

    ②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即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的实体,不包括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财产等。在共同控制情况下,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此外,在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当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一是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投资企业通过代表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政策的制定,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从而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二是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投资企业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三是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人员有权力并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因而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四是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从而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④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情况。具体表现为:

    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不存在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

    二是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例如,A企业由B和C两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B企业拥有A企业30%的表决权资本,C企业拥有A企业70%的表决权资本,如果B企业除了拥有A企业30%的表决权资本外,无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则表明A企业由c企业控制,B企业对A企业不具有实施重大影响的能力。

    (2)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又可按照投资对象分为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是指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购入并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各种债券,如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其他债权投资是指除了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债权性质的投资,如企业将多余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性质的投资。

  综上所述,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其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债权性证券和权益性证券。债权性证券又称为契约性证券,是指由证券发行企业或政府机关用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还本付息的期限和金额的债券。如政府发行的国库券、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等。权益性证券是指代表发行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证券,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相应地,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可将投资分为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性投资,并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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