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工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
已完土地开发项目应根据其用途,采用不同的成本结转方法:
1.为销售或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
开发完成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
2.开发完成后直接用于本企业商品房等建设的建设场地。
应于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结转计人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中。结转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开发费用,可采取分项平行结转法或归类集中结转法。
(1)分项平行结转法
就是将应结转的土地开发费用,按成本项目分别平行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相关成本项目内。其会计分录是:
借:开发成本——房屋
——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前期工程费 a2
——基础设施费 a3
——建筑安装费 a4
——配套设施费 a5
——开发间接费用 a6
贷:开发成本——土地
——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前期工程费 a2
——基础设施费 a3
——建筑安装费 a4
——配套设施费 a5
——开发间接费用 a6
这种结转方法主要适用于改作自用的商业性建设场地的成本结转。因为原商业性建设场地的开发成本中归集了该场地应负担的全部费用。
(2)归类集中结转法
就是将应结转的各项土地开发费用,归类合并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基础设施费”两个费用项目,然后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
——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基础设施费 a2+a3+a4
贷:开发成本——土地
——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前期工程费 a2
——基础设施费 a3
——建筑安装费 a4
这种结转方法主要适用于自用建设场地成本的结转。因为自用建设场地一般不归集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所以为简化核算手续,可采用这种方法结转。
企业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开发完成后近期不使用的,应将其实际成本先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
下面举例说明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方法。
例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年5月在梁园开发一块土地,占地面积40000㎡.开发完成后准备将其中的30000㎡对外转让,其余的10000㎡企业自行开发商品房。假设梁园土地开发过程中只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
①支付土地出让金2500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
——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25000000
贷:银行存款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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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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