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定,是买卖双方洽妥有关买卖成交条件后,出口商先发出货物,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通过银行将款汇给出口商。
寄售,是出口商先将货物运到国外,委托国外代理商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货物销售出去后,代理商从货款中扣除佣金和其他有关费用后汇交出口商。
货到付款方式对于进口商而言,是先收货后付款,不必积压资金,因而对进口商最为有利;而对出口商而言,是先出货后收款,不仅要积压资金,而且还要承担进口商不付货款的风险,因而对出口商不利,出口商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结算方式,除非对进口商信用状况十分了解,或者用于新产品的出口以便在国际市场上打开销路,或者用于滞销货物的出口以便加速资金的周转,等等。
汇款的业务流程
汇款方式的业务流转可以概括为:
(1)委托
汇款人委托汇出银行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2)指示
汇出银行指示汇入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3)支付
汇入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
与其他外汇结算方式相比,汇款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手续简便、费用少
与其他外汇结算方式相比,汇款结算方式手续最为简便、费用也最少,只有一笔数额不大的汇款手续费,因此在非贸易结算中广泛使用,在贸易结算中,在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汇款结算方式也是最为理想的。
(2)风险较大
在贸易结算中,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和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汇款方式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为一旦款项预付出去或者货物发出,如果对方不履约发货或不履约付款,那么就会面临银货两空的危险,所以在具体选用汇款结算方式时应当十分慎重,应当对对方的信用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
二、托收
托收的定义
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外汇结算方式。
在托收结算方式中,一般有四个当事人:
(1)委托人,指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收取款项的客户,通常为出口商或劳务供应商。
(2)托收银行,指接受委托入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商或劳务供应商所在地的银行。
(3)代收银行,指接受委托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商或劳务接受商所在地的银行。
(4)付款人,指向代收银行支付款项的客户,一般为进口商或劳务接受商。
托收的种类
托收是外汇结算,特别是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得较多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按照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方式。
(1)光票托收,是指不附货运单据,只凭汇票付款的托收。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的托收,也属于光票托收。光票托收一般多用于取出口货款尾数,样品费、佣金、代垫款项、其他贸易从属费用和进口索赔款等等。
(2)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如提单、保险单等)一并交给托收银行办理的托收。
实行跟单托收,付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有关的货运单据才能取得货款,而收款人必须在付清货款或提供一定的保证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并据此提取货物,从而实现了作为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和货款的一手来一手去当面两讫,因而较为安全。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使用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付款交单,指委托人在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付款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①即期付款交单,指收款人开具即期汇票,通过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见到汇票后应立即付款,在付清货款后领取货运单据。
②远期付款交单,指收款人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付款人提示,由买方对汇票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贷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在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办理托收,其汇票和货运单据到达代收银行的时间总比货物到达付款方所在地时间要早,这样在远期交单付款的条件下,如果付款日期和实际到货日期基本一致,付款方就不必在实际到货前提前付款,这等于对付款方的一种资金融通。如果付款日期晚于实际到货日期,则付款方为了不失时机地转售货物,可以提前付款赎单,按照合同规定通常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现金折扣:也可以经代收银行同意后开立信托收据,借出货运单据,据以提出货物,进行转售,取得贷款后再履约付款,换回信托收据,这等于是代收银行给予进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当然,如果付款人借出货运单据后不能支付到期货款,那么只能由代收银行向委托人支付货款。无论是即期付款交单还是远期付款交单(开立信托收据除外),付款人都必须付清货款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才能凭货运单据提取货物。
(2)承兑交单,是指委托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银行办理托收,通过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付款人即可凭此提取货物,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实行承兑交单,对付款人(进口商)十分有利,因为他只需要对汇票进行承兑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并据以提货,可以不马上准备资金,而可以用转售后所得货款来支付到期汇票;但对出口商来说风险很大,因为一旦付款方承兑后不履约付款,出口商很可能银货两空,所以应当慎重采用。
托收的业务流程
托收结算方式的流程大致可以概括为:
(1)委托。委托人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运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开出即期或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送交托收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2)委托。托收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以及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的各项指示,交给代收银行,委托其向付款人代为收款。
(3)提示。代收银行收到汇票及货运单据,向付款人作付款或承兑提示。
(4)付款。付款人向代收银行付清货款,代收银行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
(5)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汇给托收银行。
(6)结汇。托收银行收妥代收银行转来的款项后将款项付给委托人。
托收结算的性质和特点
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从性质上说是一种商业信用。它虽然通过银行办理,但是银行;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也不过问单据本身的真伪,如果事先没有特殊的约定,银行也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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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yihan 责任编辑:yi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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